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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红利什么意思(何谓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9 04:47:30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是指根据个人持有股票的长短将其股息红利区别对待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比如,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始于2013年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第一条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便是如此。

自2015年9月8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第四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实施差别化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8号)明确,自2019年7月1日起废止。《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8号)规定,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恢复该政策。挂牌公司、两网公司、退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股权登记日在此期间者,一并适用。

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第一条(二)项规定,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