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万物都是运动发展的,事物是依照它本身的规律而发展变化并互相发生作用。
换句话说事物的发展是由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来推动的。
社会的发展就是由社会内部的矛盾运动发展推动的。
关于社会的基本矛盾有三大方面
一、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矛盾
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
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
一、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这些是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依赖性。
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的解释:
社会意识在从根本上受到社会存在决定的同时,还具有自己特有的发展形式和规律。
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
生产力是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改造和影响自然以使其适合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具有客观现实性和社会历史性。
基本要素包括劳动资料(劳动手段)、劳动对象、劳动者。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不可分割的、相互联系的。
历史上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根据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性质区分为两种基本类型。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
生产力是居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的方面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是一个过程,表现为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循环往复,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社会逐步走向高级阶段。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是社会形态发展的普遍规律。
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
社会的一定发展阶段上,往往存在多种生产关系,但决定一个社会性质的是其占支配地位的生产关系。
经济基础与经济体制具有内在联系,经济体制是社会基本制度所采取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
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构成二者的矛盾运动。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内在联系,构成了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